
2019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考點一: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
2019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考點一: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房產估價師中很多考生為此苦惱不堪。其實沒有必要這樣,我們只要對這些知識點多加注意,而且對知識點做好篩選和提煉,有的放矢地去學習,備考效率就會有所提高。今天,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就為大家梳理了2019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考點一: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9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考點一: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
第二節(jié) 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
一、房地產估價報告的構成要素
房地產估價報告應采取書面形式,一份完整的敘述式估價報告通常由以下八個部分構成:

對特定目的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如房地產抵押貸款前估價報告,還應包括估價對象變現(xiàn)能力分析與風險提示。此外,房地產估價報告根據(jù)估價委托人的需要或有關要求,還可在完整的估價報告的基礎上形成估價報告摘要。
【考點】在案例考試指錯題中,若以上部分有缺項而沒有明確理由,可作為一處錯誤指出。如注明“略”,可視為不缺項。
二、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要求
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應做到下列幾點:
1.真實。應按事物的本來面目陳述事實、描述狀況、說明情況,沒有虛假記載。
2.客觀。應不加個人偏見地進行敘述、分析和評論,得出的結論應有充分的依據(jù),沒有誤導性陳述。
3.準確。估價基礎數(shù)據(jù)應正確,用語應明確肯定、避免產生誤解,對未予以核實的事項不得輕率寫入,對難以確定的事項及其對估價結果的影響應予以說明,沒有含糊其辭。
4.完整。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價過程和結論,正文內容和附件資料應齊全、配套,不得隱瞞事實,沒有重大遺漏。
5.清晰。應層次分明,用簡潔的文字對有關情況和問題進行歸納總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便于估價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規(guī)范。估價報告的制作應符合規(guī)定的格式,文字、圖表等的使用應符合相應的標準,有關專業(yè)術語應采用相應專業(yè)明文規(guī)定或約定俗成的術語。
三、房地產估價報告的寫作
考試分析: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的錯誤是案例指錯題考核的重要內容。房地產估價報告判斷的標準和依據(jù)有:
1.《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2015年
2.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教材
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教材
4.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標準(試行)
5.房地產估價基本術語標準(2014年2月1日試行)
6.相關房地產估價專項標準
2015年頒發(fā)的《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是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具有四者中最高的權威性;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和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教材有時相關內容在說法上不一致,建議考生以房地產估價理論教材為準;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標準,是從評審角度界定的,可做學習時參考;房地產估價基本術語標準,可以幫助統(tǒng)一基本概念;相關房地產估價專項標準,根據(jù)不同的實例選擇。
六個標準和依據(jù)不可偏廢,要結合實例綜合判斷。
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將從案例考試指錯題的角度出發(fā),對房地產估價報告中可能會出現(xiàn)的問題、“考點”進行講解。
(一)封面的寫作
房地產估價報告的封面應寫明
1.估價報告名稱
2.估價報告編號
3.估價項目名稱
4.估價委托人
5.房地產估價機構
6.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估價報告出具日期
1.估價報告名稱
估價報告名稱一般為“房地產估價報告”。為了一目了然,也可結合估價對象和估價目的來起名,例如“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城市房屋征收估價報告”。
【考點】根據(jù)《房地產抵押估價指導意見》,房地產抵押估價的封面標題必須明確為“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rdquo1473如只寫房地產估價報告,在指錯題中可以算一處錯誤。
2.估價報告編號
估價報告編號為本估價報告在本估價機構內的編號,主要便于估價報告的檔案管理及查閱。估價報告編號應反映估價機構簡稱、估價報告出具年份,并應按順序編號數(shù),不得重復、遺漏、跳號。
封面上的估價報告編號要與估價結果報告中的編號一致。
3.估價項目名稱
估價項目名稱根據(jù)估價對象的名稱或位置、估價目的,提煉出的簡潔名稱。如“深圳市羅湖區(qū)布吉路××花園××閣第20層A住宅抵押價值評估”。
注意估價名稱與估價對象的區(qū)別
“深圳市羅湖區(qū)布吉路”表示估價對象的區(qū)位;“××花園××閣第20層A”表示估價對象的名稱,這個名稱是估價對象在價值時點所使用的名稱,也是本估價報告中所使用的名稱;“住宅”表示估價對象的用途,“抵押價值評估”表示估價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建筑物在不同時期可能冠以不同的名稱,特別是一些在建工程,項目建成后有可能重新冠名。因此,對于一些建成年代較長的建筑物,除了價值時點的名稱之外,歷史上可能還有其他的稱謂,這一點可以在估價報告實物狀況分析中作簡要說明。
4.估價委托人
估價委托人,需要準確無誤地寫明其全稱。當為單位時,應寫明其名稱,如“××貿易有限公司&rdquo1473當為個人時,應寫明其姓名。
5.房地產估價機構
房地產估價機構,同估價委托人相對應,應準確無誤地寫明估價機構的全稱。如“××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6.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主要是應寫明所有參加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姓名和注冊號。
注意:姓名+注冊號,且是2名以上。此處如果沒有注冊號,只要有別的錯誤就不要糾出,不應該算一處錯誤。歷年答案中沒有此考點,除非糾不出別的錯了。指錯:封面中“估價人員”應為“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估價報告出具日期
估價報告出具日期,是指本次估價出具報告的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封面上的估價報告出具日期應與致估價委托人函中的致函日期一致。
注意:2014年考點:封面中應是“估價報告出具日期”而不是“估價作業(yè)期”。
房地產估價師的考試時間為10月的19日和20日。目前距離考試還有很長的一段是時間。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抓緊時間購買教材準備復習,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機會。需要復習資料的同學可以登錄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來了解。 免費復習資料> 免費試聽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