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越來越近,教材也即將上市,考生們也希望提前進入學習階段,從而為考試打下良好的基礎,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法規(guī)的一些知識點,供考生參考學習!
『投標人及投標規(guī)定』
1.投標人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項目投標
■投標人發(fā)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不再具備資格條件,或者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
2.投標文件的要求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授權委托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投標保證金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施工組織設計
■項目管理機構
■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資格審查資料
3.投標文件的送達與簽收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標書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以及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4.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帳戶轉出
■兩階段招標的,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出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當行為的規(guī)定(五種情況)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
■投標人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
■投標人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重點難點】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重點難點】關于投標人低于成本報價
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這個成本,是以該企業(yè)自己的成本作為標準,即它不可以比自己的成本低,因為低于自己成本,為了賺錢它唯一的方法就只能是偷工減料了;但是可以低于社會成本(社會平均水平),因為必然有一些公司由于技術水平高,管理能力強而使自己的成本低于社會平均成本,從而獲得超額利潤。
6.聯(lián)合體投標
項目 |
內容 |
內涵 |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
適用范圍 |
大型建設項目和結構復雜的建設項目 |
資格要求 |
■聯(lián)合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及資格條件(各方均須單獨滿足條件) |
資格預審通過后 |
■聯(lián)合體不得增減、更換成員 |
法律責任 |
■聯(lián)合體內部-通過共同投標協(xié)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