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越來越近,教材也即將上市,考生們也希望提前進入學習階段,從而為考試打下良好的基礎,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法規(guī)的一些知識點,供考生參考學習!
『工程價款的支付』
1.合同重要條款空缺的處理(三步曲)
簽訂補充協議
按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按合同法的原則執(zhí)行
2.價款或履行期限不明確時的處理原則
項目
|
內容
|
價款或報酬不明確
|
■一般商品按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異價的商品有另外的規(guī)則(后述) |
履行期限不明確
|
■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
■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
3.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合同類型)
項目
|
內容
|
單價合同
|
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
|
總價合同
|
規(guī)模較小、技術難度低,工期短的工程
|
成本加酬金合同
|
■緊急搶險、救災工程
■施工技術特別復雜的工程 |
4.黑白合同(陰陽合同)的處理
項目
|
內容
|
陽合同(白合同)
|
根據中標價訂立,并且在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合同
|
陰合同(黑合同)
|
雙方背離中標價格另行簽訂的合同
|
處理
|
以備案的中標合同(陽合同、白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
5.工程價款的結算
【結算相關規(guī)定】
■流程中的期限,雙方可約定
■沒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可認為其約定期限均為28日
■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經發(fā)承包雙方簽字確認的,應當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結算文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重復審核
6.合同價款調整的情形
■法律、法規(guī)或有關政策變化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價格調整信息
■經批準變更設計
■發(fā)包方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造成費用增加
■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7.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項目
|
內容
|
|
本金
|
應當支付
|
|
利息
|
對利息有約定
|
從其約定
|
|
對利息沒有約定
|
按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
當事人對應付工程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處理(從何時開始計息)
|
■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
8.建設工程墊資(帶資承包)問題
項目
|
內涵
|
性質
|
帶資承包違反了住建部的部門規(guī)章,但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所以不屬于無效合同(合同有效)
|
對墊資和利息有約定的
|
支持約定,但約定的利息中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最多只能支付貸款利率部分的利息)
|
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沒有約定的
|
■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本金支持返還)
■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的,不予支持利息返還請求(不支付利息) |
9.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三個合同)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施工單位先于銀行)
■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購房人先于施工單位)
建設工程教育網2019年一級建造師新課開通,網??偨Y多年成功輔導經驗,從學員實際需求出發(fā),結合一級建造師考試命題規(guī)律、重點、難點,融入先進的教學理念,推出全新個性化班次,學習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