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知識點
2019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知識點,關(guān)于二級建造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考生們一定不要忽視這些知識點的掌握,這樣才能對考試有所把握。本文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大家分享2019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1.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征
按照違法行為的性質(zhì)和危害程度,可以將法律責任分為:違憲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2.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quán)責任兩類。掌握違約責任和侵權(quán)責任的區(qū)別。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chǎn);(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其中,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是:(1)返還財產(chǎn);(2)修理;(3)賠償損失;(4)支付違約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不包括( B )。
A.恢復原狀
B.沒收財產(chǎn)
C.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D.賠禮道歉
建筑公司總經(jīng)理王某將列人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費用50萬元挪作他用,工地因安全生產(chǎn)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而導致重大經(jīng)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王某的行為涉嫌構(gòu)成( B )。
A.瀆職罪
B.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C.重大責任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行政責任是指違反有關(guān)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但尚未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依法應承擔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掌握建設工程領(lǐng)域涉及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主要內(nèi)容。
4.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主體因違反刑法,實施了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中最強烈的一種,其承擔方式主要是刑罰,也包括一些非刑罰的處罰方法。在建設工程領(lǐng)域,常見的刑事法律責任如下:(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重大責任事故罪;(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4)串通投標罪等。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未采取專項保護措施,給毗鄰建筑物造成損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能給予的處罰是( A )。
A.責令賠償損失
B.罰款
C.責令停業(yè)
D.責令限期改正
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 ABCD )。
A.記過
B.警告
C.降級
D.撤職
E.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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