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點:委托合同當事人的權(quán)利義務
委托合同當事人的權(quán)利義務:
1、委托人的義務:
(1)支付運費的義務;(2)支付報酬的義務;(3)賠償損失的義務。
2、受托人的義務:
(1)按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2)親子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3)委托事務報告和轉(zhuǎn)交財產(chǎn)的義務;(4)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義務: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guān)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qū)ξ腥瞬宦男辛x務,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quán)利,但第三人與受托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托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qū)Φ谌瞬宦男辛x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quán)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5)承擔賠償?shù)牧x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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