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路面結構組合的基本原則
(1)面層、基層的結構類型及厚度應與交通量相適應。交通量大、軸載重時,應采用高等級面層與強度較高的結合料穩(wěn)定類材料基層。
(2)層間結合必須緊密穩(wěn)定,以保證結構的整體性和應力傳遞的連續(xù)性。面層與基層之間應按基層類型和施工情況灑布透層瀝青、粘層瀝青或采用瀝青封層。
(3)各結構層的材料回彈模量應自上而下遞減,基層材料與面層材料的回彈模量比應大于或等于0.3;土基回彈模量與基層(或底基層)的回彈模量比宜為0.08~0.4。
(4)層數(shù)不宜過多。
(5)在半剛性基層上鋪筑面層時,城市主干路、快速路應適當加厚面層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減輕反射裂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