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房地產經紀實務:收益法
?。?)收益期限確定錯誤。
?。?)沒有以客觀收益和正常費用作為價格評估的依據。
?。?)對于客觀收益沒有考慮到未來的變化。
?。?)收益的測算錯誤。沒有考慮收租率或入住率或滿客率;沒有考慮公共流通比;求取的方法錯誤;收益計算中有關面積套錯了。
(5)正常費用的測算錯誤A費用的測算遺漏了項目或增加了不合理的項目。
第一,將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及與總收益不直接相關的費用作為獲取客觀收益的直接必要的費用。
第二,對于租賃房地產采用收益法評估時,正常費用中稅金的計算只計算了房產稅,而沒有計算營業(yè)稅及其附加和土地使用稅。
第三,自己經營的房地產,在正常費用的計算中遺漏了經營利潤。第四,把所得稅也作為總費用的一個組成部分。
?。?)資本化率確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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