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基本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房屋所有權的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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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的消滅,是指因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xiàn),使原房產權利人失去對該房產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引起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有如下幾種:
1.房屋產權主體的消滅。如房屋所有權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終止而導致房產成為無主財產。
2.房屋產權客體的消滅。包括自然災害、爆炸、戰(zhàn)爭等引起房屋的毀滅以及自然損毀等。
3.房產轉讓、受贈等引起原房產權利人對該房產權利的消滅。
4.因國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決而喪失。如國家行政機關對房產所有權人的房產征用、征購、拆遷等,除依法給予相應的補償外,原房產權利人的權利因征用、征購、拆遷而喪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將一方當事人的房產判給另一方當事人所有,原房產權利人因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而喪失該房屋的所有權。
5.房產所有權人放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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