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重點知識點與難點(16)
四、風險轉移(P108~111)
風險分擔的原則是:任何一種風險都應由最適宜承擔該風險或最有能力進行損失控制的一方承擔。
(一)非保險轉移
非保險轉移又稱為合同轉移。最常見的非保險轉移有以下三種情況:
?。?)業(yè)主將合同責任和風險轉移給對方當事人;
(2)承包商進行合同轉讓或工程分包;
?。?)第三方擔保。
非保險轉移的優(yōu)點主要體現在:一是可以轉移某些不可保的潛在的損失;二是被轉移者往往能較好地進行損失控制。
?。ǘ┍kU轉移
保險轉移通常直接稱為保險。
保險這一風險對策的缺點首先表現在機會成本增加;其次保險合同談判常常耗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投保人可能產生心理麻痹而疏于損失控制計劃,以致增加實際損失和未投保損失。
在作出進行工程保險這一決策之后,還需考慮與保險有關的幾個具體問題:一是保險的安排方式;二是選擇保險類別和保險人;三是可能要進行保險合同談判。
工程保險并不能轉移建設工程的所有風險,一方面是因為存在不可保風險,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有些風險不宜保險。
五、風險對策決策過程(P111)
風險對策決策過程見教材P110圖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