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詢工程師《組織與管理》第六章(4)
二、人員獲取
?。ㄒ唬┤藛T獲取的依據(jù)
1.人員配備計劃
2.可獲取人力資源情況
3.招聘慣例
(二)人員獲取的工作內(nèi)容
1.人員來源分析
2.人員獲取的實施
3.團隊成員的確定
?。?)項目人員的安排。
?。?)項目團隊名錄。
?。ㄈ┤藛T獲取的基本方法
1.預安排
在一些情況下,人員可能被預先安排好了。這種情形常發(fā)生在下述情況中:
?。?)項目是一個競爭性建議的結果,特別的人員已作為建議書的一一部分被確定了。
?。?)項目是一個內(nèi)部服務項目,人員安排在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中已被確定。
(3)項目委托方對項目人員有特殊要求,項目團隊的一些特別人員必須按委托方要求來安排。
2.商談
在大多數(shù)項目中,項目團隊的人員獲得必須通過商談來解決。
?。?)同公司內(nèi)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商談,以確保項目能在必要的時間段內(nèi)得到熟練的合適人員。
?。?)對于稀缺的或專業(yè)性很強的人力資源,在組成項目組織時不得不同其他項目團隊商談。
?。?)選拔作為一種特殊的商談形式,在項目團隊人員安排時也可能會被采用。選拔可以是部門內(nèi)部,也可以是公司內(nèi)部。選拔的優(yōu)點是成本低、容易控制、情況好掌握;缺點是易受行政、人際關系等的干擾,來源范圍可能相對窄一些。
3.招聘
對于一個項目來說,招聘可用于取得特殊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項目組織為完成項目而臨時缺少某類人員時也會采用招聘的方式,例如,項目決策時沒有雇用這樣專業(yè)的全El制人員,或所有的適宜人員都被安排滿足其他項目需要了,或由于其他一些情況。
招聘可以是全社會招聘,也可以是內(nèi)部招聘,其好處在于資源來源廣,可供選擇的余地大;缺點是成本高,需解決的相關問題可能比較多,特別是外部招聘。


- ·國際貿(mào)易政策一般可分為( )。(2012年)
- ·根據(jù)《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qū)崛起戰(zhàn)略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2〕43號),到2020年,( )的地位更加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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