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53號)、《關于印發(fā)〈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號)、《關于印發(f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號)規(guī)定,經(jīng)審核,邱肇軾等427人符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潘耀揚等38人符合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鄧桂炎等6人符合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條件,準予注冊。
特此公告。
附件:
1. 邱肇軾等427名符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的人員名單。
注: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各地建委到自治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廳窗口領取證書;領取證書時需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部門服務事項受理通知書》、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