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主觀題成績核查申請程序
一、考生對本人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疑問要求復查卷面成績的,請在2013年2月5日前,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請表(在福建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以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準考證并交納快遞代辦費20元,可到相應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成績復核手續(xù)。
二、受理主觀題科目考試成績核查申請的時限為2013年2月5日前,超過受理時限不予受理。
三、成績核查申請時間截止后,由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匯總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責任編輯:風信子
責任編輯:w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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