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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15:10 職場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華中科大大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師接受采訪時表示,個人比較贊成這種實習方式,但不便公開表態(tài)。
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電子商務專業(yè)研二學生小韓,經一輪筆試、六輪面試,卻在騰訊實習生招聘最后一關被淘汰。“比正式應聘小公司難太多。”小韓說,研一、研二的同學經常會收到一些大公司的實習生面試通知,包括中興通訊、華碩電腦等,她就曾去多家公司實習,“一來了解公司文化,二來混個臉熟,對畢業(yè)后找工作很有幫助。”
已成為華碩華中區(qū)市場部經理的楊興義,學生時曾為該公司工作。“當時不叫‘實習生’——我只是學校‘華碩碩士生’俱樂部成員,偶爾幫華碩做市場調查或參加讀書會,跟公司的人混了個臉熟,這在面試時很有利。”他建議,在校大學生可以多參加各類企業(yè)“圈子”,他所在公司多數同事都曾是俱樂部成員。
記者通過各種渠道找到其他一些成功“轉正”的實習生,他們大多婉拒采訪,但私下表示,去大公司帶薪實習是難得的“準入職”機會。
實習多長為宜
大學生實習,可積累工作經驗、了解社會,對就業(yè)走向市場大有好處。對應屆畢業(yè)生而言,在不荒廢學業(yè)、不違反校規(guī)的前提下,帶薪實習可緩解壓力,也算是勤工儉學的一種。“但實習期太長,比如超過一年,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一定要簽用工協議
“企業(yè)確實不用為實習生交納社保等費用,但也不排除有企業(yè)打著實習的幌子,規(guī)避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使用廉價勞動力。”李永洪建議,學生實習時應注意保護自身權益。雖不簽勞動合同,但一定要簽用工協議,并收集、保留實習協議、考勤單、工資單等證據。一旦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可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實習雖然不屬于勞動法的調節(jié)范疇,但屬于民法調節(jié)范疇。
帶薪實習有法可依嗎
實習不屬于勞動合同關系,目前,在校學生實習時的薪酬標準和社會保障方面還沒有相應的法規(guī)來約束。但為了防止一些公司鉆空子,眼下,不同城市出臺了一些相關規(guī)定,有的明文規(guī)定公司實習生比例不得超過多少,有的則規(guī)定實習生實習期不能超過六個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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