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投標的一般程序
一、招標投標的一般程序:
一般來說,招標投標需經過招標、投標、開標、評標與定標等程序評標的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標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評標法。
經評審的最低標投標價法:
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
綜合評估法:
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標投標價法的項目,一般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審。
二、何謂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
1.虛假行為:
㈠虛假標識行為:
?、偌倜八说淖陨虡?/p>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與其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使購買者誤認
?、凵米允褂盟说钠髽I(yè)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
?、茉谏唐飞蟼卧臁⒚坝谜J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嫣摷傩麄餍袨?。指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為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年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1、限制競爭行為:濫用優(yōu)勢地位行為、濫用行政權力行為。
2、不當交易行為:商業(yè)賄賂、虧本銷售、強行搭售、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3、商業(yè)侵權行為: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商業(yè)誹謗行為
4、串通投標招標行為:
?。?)抬高或者壓低投標標價;
?。?)輪流以高價位或者低價位中標;
(3)其他損害招標者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手段。
?。?)擅自開啟標書,獲取其他投標者的報價或者其他投標條件;
?。?)非法獲取或者泄露招標底價等暫不公開的信息;
(6)通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在審查、評選標書時,對同樣的標書實行差別對待。
三、省長令適用范圍?
答:適用范圍:對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活動的管理;對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編制活動的管理。
四、各類計價依據(jù)編制、頒布和解釋的主體?
?、逯笇杂媰r依據(jù)的屬性和編制、頒布、解釋主體。
?、嫜a充計價依據(jù)的編制、頒布主體。
?、缡袌鲂畔r格的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