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員問題】招標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解答】: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其他。
注:1、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guī)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guī)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2、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3、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4、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5、招標人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