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因素
本質不安全;正常損耗發(fā)生故障;各種進出港的船舶、車輛、火車組成的系統失衡。
人員因素
個性心理的缺陷;個性生理的缺陷;技術水平的缺陷;安全意識缺陷。
作業(yè)環(huán)境因素
港口人工環(huán)境;自然環(huán)境;社會環(huán)境。
貨物因素
貨物本身具有的不安全性質;貨物包裝存在缺陷;貨種變化引起的安全事故。
管理因素
安全管理失誤;安全管理波動。
按港口生產安全事故類型辨識的危險有害因素:
工傷事故:
物體打擊(物體打擊以輕傷和重傷事故為主);
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和車輛傷害是機械傷害的兩種主要傷害形式);
高處墜落(輕傷事故的主要傷害對象是裝卸人員;重傷及死亡事故主要發(fā)生在裝卸司機身上)。
機損貨損事故:
流動機械機損事故;皮帶運送(簡稱皮帶機)機損毀事故;貨損事故。
大型裝卸機械機損事故(包括門機、集裝箱裝卸橋、裝船機、卸船機、堆取料機等)。
上一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編制范圍及內容
下一篇:評價工作計劃編制前的準備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