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立法依據
為了規(guī)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行政處罰的原則
(1)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2)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3)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guī)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 (4)沒收非法財物;(5)責令停產、停業(yè); (6)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7)行政拘留;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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