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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14: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土地管理局:
為掌握各地建設用地審批情況,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部《關于印發(fā)試行建設用地審批管理文書格式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1999〕41號)確立了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和供地備案制度。為進一步完善這項制度,并做好與建設用地信息發(fā)布制度的銜接,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備案范圍和責任單位
凡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由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部備案(見附件一);凡經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先由當地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情況進行登記,再由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部備案(見附件二)。
二、備案時間和具體操作
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對建設用地審批情況進行匯總,并落實專人負責,于每季度第一個月中旬前將上一季度批準用地情況填表報部備案(一式三份)。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的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根據供地的實際情況匯總備案。
上報備案表的同時,根據《關于建立建設用地信息發(fā)布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fā)〔1998〕222號),發(fā)布建設用地信息。
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結合建設用地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用7.0版本以上EXCEL軟件將備案表制成電子表格,通過報送磁盤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備案。
三、備案檢查和督促措施
對各省(區(qū)、市)建設用地備案情況,部將及時進行檢查,每季度進行通報,年終進行總結。對未及時備案或在備案中弄虛作假的省份,將予以通報批評。部將依據備案情況,安排各。▍^(qū)、市)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
建設用地審批情況的備案工作自2000年第一季度起按本通知要求實行。第一季度備案表可與第二季度備案表一并于7月中旬前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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