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06年一、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務工作
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川人辦發(fā)〔2006〕34號
各市(州)人事局、建設局(委),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6〕1號)規(guī)定,為做好我省2006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2006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06年5月13-16日舉行,具體考試日程和科目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除續(xù)考人員外,不再辦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試;
2.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200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規(guī)定申報;
3.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建筑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4.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其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2006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3)規(guī)定申報;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
3.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以上各報考條件中,涉及“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ㄒ唬┪沂竺麜r間統(tǒng)一定于200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各地于3月30日前將報名軟盤報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二)報名程序:
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首次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同時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www.scpta.gov.cn 下載打印《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或到當?shù)厝耸驴荚嚈C構指定的報名點領取報名表并認真填寫各項內(nèi)容。經(jīng)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和加蓋公章后報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由主管部門簽字和加蓋公章并持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和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及所在單位出具的無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證明材料(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還須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兩張一寸免冠照片到當?shù)厝耸戮挚荚嚈C構進行資格復審并辦理報名手續(xù)。各地建設局(委)須將《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于3月25日前報省建設廳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省建設廳綜合樓7樓,電話:85568345,聯(lián)系人:楊縝)復審備案,在復審中如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直接通知省人事廳考試中心,取消其考試資格。
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的報考人員,攜帶上述材料直接到省建設廳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省建設廳綜合樓7樓,電話:85568345,聯(lián)系人:楊縝)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新華大道三槐樹路2號,電話: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網(wǎng)址:www.scpta.gov.cn,聯(lián)系人:李文利)進行資格復審和辦理報名手續(xù)。
各地考試報名機構在進行資格復審時,必須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落實責任制,把好資格審查關。要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復核、審查,重點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做到誰復審、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qū)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xié)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續(xù)考者可持原《準考證》到當?shù)厝耸虏块T指定的地點報名,不再進行考試資格審查。
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因考生對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等的準備需要較多時間,為便于在考試前做好準備工作,自2006 年開始,監(jiān)考人員應于考試前30分鐘組織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監(jiān)考人員應提醒考生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參加注冊建筑師選擇題科目考試進入考場的時間仍按原規(guī)定不變。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4)印發(fā)給每一位考生。
非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的人員可通過所在單位和市、州建設局(委),到省建設廳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領取《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并按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注建(1999)21號文規(guī)定如實補填。待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第一次注冊前,送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查,達到規(guī)定的職業(yè)實踐時間標準,方能進行注冊。
四、2006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級別、專業(yè)代碼與上一年相同。
各地報名時,務必根據(jù)《關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成績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號)準確填寫專業(yè)代碼。
五、考場全省統(tǒng)一設置在成都,考場由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劃、確定,準考證由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統(tǒng)一編排打印,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核對后發(fā)放。
考試時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不含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忌蓴y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三角板、丁字尺、訂書器、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墨線制圖)、橡皮和無噪音、無編程功能的小型計算器(報考“建筑結構”科目的考生必須帶計算器)。傳呼機、手機一律不得帶入考座,違者按違紀處理。
考試時,考生填涂答題卡必須使用2B 鉛筆。作圖題草稿紙由考場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一級注冊建筑師每人配發(fā)12張2號草圖紙(其中《建筑方案設計》4張,《建筑技術設計》4張,《場地設計》 4張),二級注冊建筑師每人配發(fā)8張2號草圖紙(其中《場地與建筑設計》4張,《建筑構造與詳圖》4張)。今年作圖題試卷設計進行了變更,不再設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的欄目,對每份試卷的姓名和準考證號不需密封。考試結束后,監(jiān)考人員應在檢查考生試卷的裝訂情況無誤后,將試卷裝回試卷袋中并作好試卷袋的密封工作。
六、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nèi)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七、考試教材(參考資料)的征訂和發(fā)行及考前培訓工作均由省建設廳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負責,具體安排另文通知。配合考試大綱的各類復習材料在省建設廳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以及各考前輔導班均有售。
八、考試收費標準根據(jù)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四川省物價局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收費,每人每科報名費10.00元,考務費:客觀題92.00元、制圖每科184.00元(詳見附件5);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收費,每人每科報名費10.00元,考務費:客觀題68.00元、制圖每科136.00元(詳見附件5)。各市、州按每人留存5.00元,其余經(jīng)費報軟盤時一并上繳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用于上繳建設部和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的考務支出。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