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7 10:15 江西省建設廳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贛建抗[2006]1號
各設區(qū)市建設局(建委):
為加強對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48號)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地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抗震防災工作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認真總結去年“11·26”九江地震災害的經驗教訓,按照省人民政府贛府發(fā)[2005]3號文中“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會力量,實現我省防震減災工作由局部的重點防御拓展到有重點的全面防御,不斷提高綜合防震減災能力,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yè)提供可靠的保障。我省的奮斗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的防震減災能力達到全國中上水平”的要求,加大依法行政的管理力度,規(guī)范抗震設防管理程序,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防災能力,保證災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繼續(xù)強化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按照《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的規(guī)定、省人民政府贛府[2005]3號文和建設部有關文件要求,各地要繼續(xù)強化初步設計階段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生命線工程、重大(重點)建設工程、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確保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要求。為此,必須把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納入基本建設審批程序,關鍵是進入各市、縣(市、區(qū))政府辦證窗口,統(tǒng)一受理。要建立層層把關,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工作機制,上述工程未經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專家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工程設計施工圖,不得進入施工圖審查程序,規(guī)劃部門不予辦理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招投標部門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xù),建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xù)。
三、加快完善城鎮(zhèn)房屋的抗震設防管理。目前不少建筑設計追求外觀新穎、風格獨特,與之配套的結構承重體系比較復雜,有的突破了現行技術標準,一些工程超大、超長、超高、超深、超厚,潛在技術風險加大。為此,建設部要求,超限審查范圍要擴大到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設防領域。我省要將新建的大型超市、商貿中心、大型寫字樓、機場航站樓、縣以上新建的行政中心、疾病控制中心、會展中心、藝術中心、長途汽車客運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影劇院、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高度超過50米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包括酒店、賓館、公寓)等建筑,納入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范圍,著力提高城鎮(zhèn)房屋建筑工程的綜合抗震防災能力。
四、嚴把抗震設防審查關。要加強對各類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上述必須納入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建設項目,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上報省建設廳抗震辦,由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江西省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家?guī)斓膶<以?個工作日內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勘察、設計單位要提供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所需的文本,配合建設單位填報江西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申請表;施工圖審查機構要把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作為其審查的重要內容,使之得到落實。
五、加強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鑒定工作的管理。建設部令第148號規(guī)定,對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計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震后經應急評估需進行抗震鑒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現行抗震鑒定標準進行抗震鑒定。考慮到抗震鑒定工作的技術性較強,責任重大,結合我省實際,決定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后,對符合條件的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頒發(fā)“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鑒定資質證書”,以保證抗震鑒定的質量。
六、開展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的督查。為促進房屋建筑抗震設防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廳將于今年下半年組織一次專項督查,重點檢查2006年4月1日以后未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執(zhí)行建設部令第148號及本通知的情況,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附件:建設部令第148號《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guī)定》
江西省建設廳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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