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6一級建造師部分合格證4.26-28領取
根據(jù)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0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一級建造師 | 建設工程經(jīng)濟 | 100 | 60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30 | 78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30 | 78 |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房屋建筑 | 均為160 | 均為96 | |
公路 | ||||
鐵路 | ||||
民航機場 | ||||
港口與航道 | ||||
水利水電 | ||||
電力 | ||||
礦山 | ||||
冶煉 | ||||
石油化工 | ||||
市政公用 | ||||
通信與廣電 | ||||
機電安裝 | ||||
裝飾裝修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部分科目合格人員請于2007年4月26日—28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單科合格證書。
2、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及已經(jīng)取得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又選擇《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yè)考試并合格人員,由于人事部尚未將合格證書及合格證明發(fā)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取日期,領取時間網(wǎng)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tjkpzx.com)。
3、考生本人領取單科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明,請出示準考證;單科累計合格者領取全科合格證書,還需出示歷年單科合格證書。
4、準考證丟失的,需本人前來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如本人知道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的,請先撥打96888222(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查詢報名序號,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5、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并出示代領人身份證。單科累計合格者領取全科合格證書,還需攜帶歷年單科合格證書。
6、領取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明后,準考證和領取全科合格證書人員的單科證由考評中心收回。
7、證書費:每證7元。
8、領證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