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深人考函[2007]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1號)文件精神,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于2007年5月12日至15日舉行, 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于5月12日、13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通過“網(wǎng)上報名”、“專業(yè)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三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
(一)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07年2月6日9:00至2007年3月16日12:00 (網(wǎng)上24小時開通)。
(二)專業(yè)資格審查
1、“專業(yè)資格審查”時間:2007年3月12日至16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截止。
2、“專業(yè)資格審查”地點:深圳市振華路設計大廈1506房(深圳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ㄈ﹫竺_認
1、“報名確認”時間:2007年3月12日至16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
2、“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2樓市考試指導中心,咨詢電話:83776655.
。ㄋ模﹫罂紬l件見附件1、2.
(五)報名、資格審核的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見附件3.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
級別 |
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 目 |
|
一級 |
5月13日 |
上午8:00-11:30 (3.5小時) |
建筑設計 |
|
下午13:30-15:30(2.0小時) |
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
|
下午16:00-18:00(2.0小時)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
5月14日 |
上午8:00-11:30 (3.5小時)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
下午13:30-17:30 (4.0小時) |
建筑結構 | ||
|
5月15日 |
上午8:00-10:30 (2.5小時)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
|
中午12:30-18:30(6.0小時)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
5月16日 |
上午8:00-10:30 (2.5小時)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
中午12:30-17:30(5.0小時)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
二級 |
5月13日 |
上午8:00-11:30 (3.5小時)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
下午13:30-16:30(3.0小時) |
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 ||
|
5月14日 |
上午8:00-11:30 (3.5小時)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
|
下午12:30-18:30(6.0小時)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五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于考試前三十分鐘進入考場做好準備。
根據(jù)《關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成績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號),自2007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考試中,只能報考第一科全考,其專業(yè)代碼為“01”。取消了02專業(yè)(報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專業(yè)(報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試方式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題分兩大類型。一類是知識題,二類是作圖題。知識題用答題卡作答,試題(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作圖題草圖紙由考場統(tǒng)一配發(fā),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fā)4張2號草圖紙,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見附件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滾動周期是五年,從2001年起連續(xù)五年(次)累計未獲全部科目合格人員,2001年考試合格科目今年失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滾動周期是二年,2005年起連續(xù)兩年(次)累計未獲全部科目合格人員,2005年考試合格科目自動失效,今年可繼續(xù)報考。
四、其他事項
(一)收費標準:根據(jù)國家計委批準的收費標準,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費《知識題》每科70元,《作圖題》每科130元。
。ǘ┚唧w考務工作由市考試指導中心組織。
。ㄈ└鲉挝槐仨殗栏癜凑請竺募髮罂颊叩膱罂假Y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對在報名和考試中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處理。
(四)考生網(wǎng)上下載準考證后要妥善保管,準考證作為本年度考試、成績查詢、領取資格證書或下一年報名考試依據(jù)。
。ㄎ澹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仍按《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nèi)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執(zhí)行。
。└鶕(jù)《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nèi)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凡報考條件中有專業(yè)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規(guī)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qū)W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根據(jù)《關于允許臺灣地區(qū)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31號,自2007年度起,凡符合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臺灣地區(qū)居民,均可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但具體操作辦法,另文通知。
。ㄆ撸┙(jīng)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nèi)考試合格,由市考試指導中心頒發(fā)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制的,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經(jīng)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nèi)考試合格,由市考試指導中心頒發(fā)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xù)可登錄市考試指導中心網(wǎng)站查詢。
上述信息同時在以下2個網(wǎng)站發(fā)布:
深圳市人事局 http://www.rsj.sz.gov.cn
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 http://www.testcenter.gov.cn
附件:1、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07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4、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報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
專 業(yè) |
學位或?qū)W歷 |
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yè)年限 | |
|
建筑學
建筑設計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05年 |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04年 |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5年 |
2002年 |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0年 | ||
| ? |
三年制畢業(yè) |
9年 |
1998年 | |
|
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1997年 | ||
|
城市規(guī)劃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風景園林
建筑裝飾技術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博士畢業(yè) |
2年 |
2005年 |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6年 |
2001年 |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0年 |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1999年 | ||
| ? | 專科
三年制畢業(yè) |
10年 |
1997年 | |
| 二年制畢業(yè) |
11年 |
1996年 |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7年 |
2000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1999年 |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9年 |
1998年 | ||
2、不具備上表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3、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附件2
2007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報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
專業(yè) |
學歷 |
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yè)年限 | |
|
中專(不含職業(yè)中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5年 |
2002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7年 |
2000年 | |
|
相近專業(yè)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8年 |
1999年 |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1997年 |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8年 |
1999年 |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1997年 | |
|
大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畢業(yè) |
3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yè) |
畢業(yè) |
4年 |
2003年 | |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05年 |
|
相近專業(yè)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3年 |
2004年 | |
注“相近專業(yè)”: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zhèn)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村鎮(zhèn)建設;大專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guī)劃、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上表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附件3
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ㄒ唬┚W(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07年2月6日9:00至2007年3月16日12:00(網(wǎng)上24小時開通)截止。報名流程如下:
1、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wǎng)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點擊“網(wǎng)上報名”欄目 → 選擇《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或《2007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閱讀“報名須知” →點擊 “下一步”到用戶登錄界面 →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誠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 →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完報名信息 → 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 → 按要求上傳相片 →點擊打印報名 →用A4紙正反打印一份《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或《2007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交單位審核確認。
3、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加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
(二)專業(yè)資格審查
1、2007年3月12日至2007年3月16日各有關單位或報考者持《報名表》;2006年度準考證原件(歷屆考生)或?qū)W位證、畢業(yè)證(首次參考人員);參加一級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還須攜帶經(jīng)本單位加蓋公章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到振華路設計大廈1506房(深圳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接受業(yè)績、設計年限、專業(yè)等審查?忌殬I(yè)道德情況一律寫在《報名表》工作單位意見欄內(nèi),不須另行出具證明。
2、不具備相應學歷報考人員應按注建[2004]12號文件精神準備相關業(yè)績證明并接受審查。
3、經(jīng)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合格的人員按規(guī)定的時間持報考者必須提交的材料到市考試指導中心辦理報考資格審核及報名確認。
。ㄈ﹫竺_認
報名確認時間為:2007年3月12日至2007年3月16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報名確認手續(xù)如下:
持網(wǎng)上打印好并經(jīng)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合格蓋章的《報名表》原件和其它必須提交的報名材料 → 到市考試指導中心報名大廳辦理報考資格審核及報名確認手續(xù) → 報名完成。
完成報名的人員不需前往市考試指導中心領取準考證。在考試前的7—15天內(nèi),考生自行從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二證缺一不可)。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者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ㄒ唬2007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或《2007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wǎng)上下載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ǘ┨峤簧矸葑C、學歷證書(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報考條件其他所須材料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jīng)審核后退回)。
。ㄈ┙诙绮噬婷夤谧C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ㄋ模├m(xù)報考人員除上述第一、第三條規(guī)定外還須提交前一年度準考證或成績單(本中心網(wǎng)站下載)復印件一份。
。ㄎ澹┩馐∈修D入的報考人員需備齊新報考人員所需材料重新審核,并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須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jīng)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3號部令予以處理。
附件4
200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知識題考試:
(一)考生必須攜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結構》科目考試的考生,還必須攜帶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ǘ┰诖痤}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印于封二的“考生須知”,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卷,不予評分。
(三)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參加作圖題考試:
。ㄒ唬┛忌诳荚嚽叭昼娺M入考場做好準備。
。ǘ┛忌仨殧y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
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guī)、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釘書器、刀片(刮圖用)、圖釘及膠帶紙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2B鉛筆。
。ㄈ┱酱痤}前,考生必須認真仔細閱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 “考試須知”,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在其它位置書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卷,不予評分。
。ㄋ模┳鲌D題必須按規(guī)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說明見本作圖題科目“考試須知”中的規(guī)定。不得用彩色筆、鉛筆或圓珠筆制圖,不得將考場為考生配發(fā)的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也不允許考生在試卷上做與考題作答無關的標記,否則按無效卷處理,不予評分。
。ㄎ澹┛忌蓪⒃嚲聿痖_以便作答,試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將試卷中的每一頁重新按照試卷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裝訂成冊,訂書釘應均勻地訂在圖紙左側距邊緣15mm處。試卷不可缺頁,否則按無效卷處理,不予評分。
。┮患壸越ㄖ䦷煛督ㄖ夹g設計》和《場地設計》兩門作圖題考試都為作圖選擇題,該兩門考試的每一道大題都為作圖選擇題,都有作圖選擇題列于試卷上,參加該兩門作圖題考試時,考生必須:1、完成作圖任務;2、根據(jù)自己的作圖對試卷上該道大題的每一道選擇題作答,即在試卷上將自己對選擇題所選擇的答案進行填涂;3、完成填涂答題卡的任務。若漏作答其中一項,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每一個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試卷上對作圖選擇題所選的答案與答題卡所填涂答案必須一致。在填涂答題卡時,須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試卷上的選擇題使用鉛筆作答。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