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8 18:1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后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yè):
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加強企業(yè)資質證書管理,根據《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證書增加副本和遺失補辦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資函〔2006〕11號),我們對近期因遺失進行企業(yè)(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和招標代理機構,簡稱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證書補辦的,將遺失證書號碼在建設部網站(http://www.cin.gov.cn)予以公告,遺失的原證書予以注銷作廢。
附件:建設工程企業(yè)遺失資質證書號碼注銷表
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件: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