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的基本職能
(1)基本職能的含義:基本職能是指保險在一切經濟條件下均具有的職能。
。2)分散危險:分散危險是指保險人在最大范圍內,通過向各個相互獨立的經濟單位或個人收取保險費的形式,將這些經濟單位或個人可能遇到的危險損失化為必然,由保險人把“必然”的損失集中承擔下來,并且當某些被保險人一旦遭遇到危險損失時,使全體被保險人共同承擔。
(3)組織經濟補償:組織經濟補償是指保險人把有共同危險顧慮的經濟單位或個人所繳付的保險費集中起來,對遭受危險損失的經濟單位或個人實行經濟補償,以對抗危險,保障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和人民生活安定。
2、保險的派生職能
。1)融通資金:融通資金是指保險人通過利用集聚起來的保險基金而實現(xiàn)的貨幣資金融通。
。2)防災防損:指保險人參與防災防損活動,提高了社會的防災防損能力。
(3)分配:指保險實際上參與了國民收入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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