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7條 *建筑滅火器配置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節(jié) 消防水泵房
第8.8.1條 消防水泵房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水泵房,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非燃燒體墻和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
消防水泵房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設在樓層上的消防水泵房應靠近安全出口。
第8.8.2條 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當其中一條損壞時,其余的吸水管應仍能通過全部用水量。
高壓和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其每臺工作消防水泵應有獨立的吸水管。
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第8.8.3條 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的出水管直接與環(huán)狀管網連接。當其中一條出水管檢修時,其余的出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用水量。
第8.8.5條 消防水泵應保證在火警后5min內開始工作,并在火場斷電時仍能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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