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市政復習:軟土路基施工前為什么要試打
一、承包人正式提交軟土地基試打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在認為承包人各項準備工作成熟后,正式通知建設管理處參與現場察看,試打的基本要求由建設管理處監(jiān)理辦承包人三方參與,不允許承包人未經試打或未經三方確定直接進入施工。
二、試打操作辦法按照處理路基的斷面選取左中右三個點進行,以30~50m作為一個長度單元,對每個施工點進行全面摸底,并且與設計進行對比,是否存在較大的地質情況變化。
三、試打的第一要求解決施工工藝問題,只有在現場察看施工質量穩(wěn)定工人操作熟練后才能批準承包人開工,如果存在明顯的質量不穩(wěn)定工藝不成熟操作工人不熟練等問題,應暫緩承包人開工,待找出解決辦法后另行安排試打。
四、試打的另一要求是確定施工深度,結合本項目軟土地基埋層淺的特點,施工的基本原則要求穿透淤泥層,根據試打的深度現場確定施工深度范圍,并由三方進行現場簽證作為計量和變更的基本依據。試打工作完成后進入到施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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