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市政復習:鉆孔灌注樁清孔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不得以加深鉆孔深度的方式來代替清孔。終孔后灌注砼前必須進行二次清孔,宜以孔底沉淀物厚度和泥漿指標作為清孔的主要控制指標。
2、第一次清孔應在起鉆前基本清除沉碴,清孔結束時泥漿比重指標不得高于規(guī)范規(guī)定(1.03~1.1)的上限要求。
3、二次清孔應持續(xù)至砼到場后結束。砼灌注前二次清孔后泥漿比重不應低于1.03,但不得高于1.1,孔底沉淀物厚度應符合設計或規(guī)范要求。
4、為提高清孔效率,清孔過程可在(反循環(huán))泥漿回流槽內或在(正循環(huán))泥漿泵周圍用篩網攔截部分泥漿攜帶的細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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