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級建造師建筑實務考點:施工縫
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之前確定,并宜留置在結(jié)構(gòu)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縫的留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柱:宜留置在基礎(chǔ)、樓板、梁的頂面,梁和吊車梁牛腿、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2.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高超過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
3.單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圍內(nèi)。
5.墻: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nèi),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6.雙向受力板、大體積混凝土結(jié)構(gòu)、拱、穹拱、薄殼、蓄水池、斗倉,多層鋼架及其他結(jié)構(gòu)復雜的工程,施工縫的位置應按設(shè)計要求留置。
7.在施工縫處繼續(xù)澆筑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已澆筑的混凝土,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2N/mm2;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應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動石子以及軟弱混凝土層,并加以充分濕潤和沖洗干凈,且不得積水;
(3)在澆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縫處刷一層水泥漿(可摻適量界面劑)或鋪一層與混凝土內(nèi)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
(4)混凝土應細致?lián)v實,使新舊混凝土緊密結(ji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