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級建造師建筑實務考點:土、石方開挖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開挖原則: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二、淺基坑的開挖要求
1.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及坡度,不夠時及時修整,至設計標高,再統(tǒng)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檢查坑底寬度和標高;
2.基坑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擾動。當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30cm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采用機械開挖基坑時,為避免破壞基底土,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結合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鏟運機、推土機時,保留土層厚度為15~20cm,使用正鏟、反鏟或拉鏟挖土時為20~30cm;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應在基坑四周挖好臨時排水溝和集水井,或采用井點降水,將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進行。降水工作應持續(xù)到基礎(包括地下水位線下回填)施工完成。
三、深基坑的開挖要求
在深基坑土方開挖前,要制定土方工程專項方案并通過專家論證;要對支護結構、地下水位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必要的監(jiān)測和保護。
1.深基坑工程的挖土方案,主要有放坡挖土、中心島式(也稱墩式)挖土、盆式挖土和逆作法挖土。前者無支護結構,后三種皆有支護結構;
2.分層厚度宜控制在3m以內(nèi);
3.采用土釘墻支護的基坑開挖應分層分段進行,每層分段長度不宜大于30m。
四、巖石基坑開挖
1.巖石基坑應采取分層分段的開挖方法,遇不良地質(zhì)、不穩(wěn)定或欠穩(wěn)定的基坑,應采取分層分段間隔開挖的方法,并限時完成支護。
2.巖石的開挖宜采用爆破法,強風化的硬質(zhì)巖石和中風化的軟質(zhì)巖石,在現(xiàn)場試驗滿足的條件下,也可采用機械開挖方式。
4.爆破開挖宜先在基坑中間開槽爆破,再向基坑周邊進行臺階式爆破開挖。
5.周邊環(huán)境保護要求較高的基坑,基坑爆破開挖應采取靜力爆破等控制振動、沖擊波、飛石的爆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