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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1:56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基坑工程的巖土勘察應符合哪些規(guī)定?
1、勘探點范圍應根據(jù)基坑開挖深度及場地的巖土工程條件確定;基坑外宜布置勘探點,其范圍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倍;當需要采用錨桿時,基坑外勘探點的范圍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當基坑外無法布置勘探點時,應通過調(diào)查取得相關勘察資料并結合場地內(nèi)的勘察資料進行綜合分析;
2、勘探點應沿基坑邊布置,其間距宜取15m~25m;當場地存在軟弱土層、暗溝或巖溶等復雜地質(zhì)條件時,應加密勘探點并查明其分布和工程特性;
3、基坑周邊勘探孔的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基坑面以下存在軟弱土層或承壓含水層時,勘探孔深度應穿過軟弱土層或承壓含水層;
4、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021的規(guī)定進行原位測試和室內(nèi)試驗并提出各層土的物理性質(zhì)指標和力學參數(shù);對主要土層和厚度大于3m的素填土,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抗剪強度試驗并提出相應的抗剪強度指標;
5、當有地下水時,應查明各含水層的埋深、厚度和分布,判斷地下水類型、補給和排泄條件;有承壓水時,應分層測量其水頭高度;
6、應對基坑開挖與支護結構使用期內(nèi)地下水位的變化幅度進行分析;
7、當基坑需要降水時,宜采用抽水試驗測定各含水層的滲透系數(shù)與影響半徑;勘察報告中應提出各含水層的滲透系數(shù);
8、當建筑地基勘察資料不能滿足基坑支護設計與施工要求時,宜進行補充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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