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 16:20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小高層項目分包單位臨水管理規(guī)定有哪些?
總包方在樓內每層提供兩個水源,由分包單位提供水表總包負責安裝,提供給分包的水源由分包單位負責管理。
如有跑、漏水造成損失的,由分包單位賠償,并停止繼續(xù)提供水源,所需施工用水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
水費按以下原則計算:水費=水表數*5.60元(此單價按天津市標準調整,含0.2元西區(qū)管道維修費),每月實際發(fā)生的電費在當月底結清,如拖欠電費的,總包可停止供電,造成的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
水費在施工前予交押金,押金交納標準為:合同總價在100萬元(含)以內交納2萬元;合同總價在100萬—500萬(含)之間交納5萬元,500萬元以上交納10萬元。工程竣工后,押金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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