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6:43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成本最低化原則。施工項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過成本管理的各種手段,不斷降低施工項目成本,以達到可能實現的最低目標成本的要求。在實行成本最低化原則時,應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實現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種降低成本的能力,采取各種措施,使可能性變?yōu)楝F實;另一方面要從實際出發(fā),以客觀條件和現實的技術水平為依據,制定通過主觀努力可能達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全面成本控制原則。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業(yè)、全員和全過程的管理,亦稱“三全”管理。項目成本的全員控制有一個系統(tǒng)的實質性內容,包括各部門、各單位的責任網絡和班組經濟核算等,應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責卻人人不管。項目成本的全過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隨著項目施工進展的各個階段連續(xù)進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時緊時松,應使施工項目成本自始至終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3.動態(tài)控制原則。施工項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應強調項目的中間控制,即動態(tài)控制,因為施工準備階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具體內容確定成本目標、編制成本計劃、制訂成本控制的方案,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準備。而竣工階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虧已基本定局,即使發(fā)生了糾差,也已來不及糾正。
4.目標管理原則。目標管理的內容包括:目標的設定和分解,目標的責任到位和執(zhí)行,檢查目標的執(zhí)行結果,評價目標和修正目標,形成目標管理的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huán),即PDCA循環(huán)。
5.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部各部門、各班組在肩負成本控制責任的同時,享有成本控制的權力,同時項目經理要對各部門、各班組在成本控制中的業(yè)績進行定期的檢查和考評,實行有獎有罰。只有真正做好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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