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13:4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總則
⑴為加強項目財務管理,明確職責,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完整,控制建設成本支出,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鐵道部、鐵路局有關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⑵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嚴格執(zhí)行國家、鐵道部、鐵路局有關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時籌集建設資金;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預算編制、執(zhí)行、控制工作,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杜絕資金損失和浪費;加強對建設資金監(jiān)管,保證資金安全、完整;及時辦理資產交付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二、財務管理的職責
財務管理工作在指揮部負責人領導下由計劃財務部歸口管理,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包括。
⑴嚴格執(zhí)行國家、鐵道部、鐵路局有關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鐵路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的各項財務決議。
⑵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牽制制度
⑶嚴格執(zhí)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鐵路局指揮部執(zhí)行)和《企業(yè)會計制度》(鐵路公司執(zhí)行)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會計核算。
⑷及時編報建設資金預算,請領、管理和撥付建設資金,科學、合理籌措和使用債務性資金,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
⑸參與項目的招投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及概算清理等相關工作。
⑹根據合同、驗工計價、發(fā)票等資料,辦理工程資金、征遷補償及物資設備款的預付、結算和清算。
⑺按合同約定,監(jiān)督、檢查撥付參建單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防止參建單位挪用、轉移建設資金,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⑻項目驗收后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保證資產完整。
⑼按時編報快速月報、財務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定期進行財務預測和經濟活動分析。
⑽加強財會信息化、會計基礎工作和財會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⑾責與銀行、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協(xié)作。
⑿辦理項目后期收尾工程和會計檔案等資料的移交。
⒀依法接受審計和檢查,及時整改發(fā)現(xiàn)的問題。
三、建設資金的管理
1.帳戶的開立
⑴指揮部開立、撤銷或變更銀行賬戶,均應按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和程序報批。
⑵為便于資金監(jiān)管和價款支付,應約定施工單位資金帳戶與指揮部結算帳戶在同一銀行系統(tǒng)開設。
⑶指揮部應在機構所在地鐵道資金結算所開設資金結算帳戶。當地沒有資金結算所的,原則上應在與簽訂了監(jiān)督協(xié)議的商業(yè)銀行開戶。
⑷對使用鐵路建設基金的項目,鐵路局指揮部需開設鐵路建設基金專戶。
2.資金的籌集
⑴指揮部根據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年度(月份)資金使用預算、合同及工程建設實際需要,按照“先請領權益性資金,后請領債務性資金”的原則,報送月度用款預算,向鐵路局財務處申請領用建設資金。請款額度應不包括工程進度結算款中暫不需要支付的部分和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
鐵路公司根據出資協(xié)議、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年度(月份)資金使用預算、合同及工程建設實際需要,向鐵路局財務處和其他出資者申請建設項目資本金,債務性資金自行籌集。
⑵自行籌集的建設資金,應按照“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則,經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通過后執(zhí)行。
⑶鐵路公司需建立建設資金籌集機制,根據建設項目總體要求,編制建設期滾動計劃,預測各年度資金需求量;根據年度投資計劃,編制年度資金預算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是鐵路公司資金籌集、運用和辦理擔保手續(xù)的依據。
⑷鐵路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出資人(代表)以土地征遷折價等非貨幣投入項目的資本金,需由中介評估機構評估并經各出資方確認后,計入公司資產和權益。在項目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出資人(代表)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資本金。
3.資金的撥付
指揮部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項目概算、年度支出預算、年度投資概算分章節(jié)計劃、合同、經審核簽認的驗工計價(或有效發(fā)票)和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嚴禁無依據撥付建設資金,嚴禁挪用、調劑、串換使用建設資金。
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指揮部不得預付工程款,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建設資金。
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款的支付數額、方式和時限應嚴格按照《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4.質量保證(保修)金的管理
指揮部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質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fā)生費用應在質量保證(保修)金內扣除。
指揮部請領資金時應將質量保證(保修)金從請款額度中扣除。需返還施工單位質量保證(保修)金時,由指揮部據實請領撥付。
5.利息收入的處置
建設資金在項目初驗前產生的存款利息一律沖減建設成本;鐵路局管理建設項目初驗后產生的建設資金存款利息一律通過鐵路局財務處匯繳鐵道部。
6.項目尾工款和結余資金的管理
指揮部各部門必須密切合作,對初驗合格項目收尾工程進行合理組織,確保尾工工程進度,嚴格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建設資金。
⑴鐵路局管理項目在銷號年度后一年內沒有完成全部工程的剩余資金應經鐵路局財務處上交鐵道部財務司,同時將剩余工程的明細清單通過鐵路局報鐵道部建設、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備案,并進行臺帳管理。具體實施時需使用資金,指揮部應提供合同和完成情況通過鐵路局向鐵道部請撥,完工后報主管部門核銷。
⑵鐵路公司(指揮部)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前要認真清理結余資金。待財政部、鐵道部對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按批復意見作出財務處理。
7.資金使用的監(jiān)控
⑴指揮部必須嚴格執(zhí)行資金使用聯(lián)簽制度。
支付工程預付款、備料款、進度款和結算款前,財務部門需提供資金支付聯(lián)簽單(聯(lián)簽單應列示匯款去向、用途、額度、合同金額、已付金額、累計計價及累計付款金額等內容),經指揮部負責人、總會計師(總經或相關分管領導)、財務主管人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聯(lián)簽后據實支付。聯(lián)簽過程中各部門、人員必須對提交資料及決策結果的真實、合法、合規(guī)性負責。
⑵指揮部必須將資金監(jiān)管條款納入承發(fā)包合同管理。通過延伸檢查、與開戶銀行簽定《帳戶監(jiān)管協(xié)議》或建立網上銀行查詢系統(tǒng)等措施對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jiān)控。防止建設資金被挪用、轉移、流失和浪費,確保資金正常使用。
⑶指揮部必須將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事項納入承發(fā)包合同管理,在鐵路建設項目招標時予以明確。避免鐵路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四、建設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⑴指揮部按項目建帳和明細核算,或通過設置工程成本輔助帳,詳細記錄和真實反映項目章節(jié)的建設成本。同一個建設項目,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應在同一會計帳套內管理和核算。
⑵指揮部根據基建支出的性質,分別按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對建設成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依據合同、驗工計價和發(fā)票等憑據計列投資支出,并按工程件名、批準的設計概算、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年度投資計劃等實施總額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計劃列支建設成本,禁止擠列建設成本。
⑶指揮部會同監(jiān)理單位必須依據工程實際完成數量,認真審核驗工計價資料,禁止高估冒驗、預驗和虛驗。財務依據審核批準并簽章齊全的驗工計價計列建設成本。建設項目在竣工時要進行全面清理,按批準的概算控制末次驗工計價。
⑷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按照鐵道部轉發(fā)財政部《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施并計入建設成本。對部財務司轉帳列支的前期工作經費,在項目概算清理階段由計劃財務部負責納入報部清理概算建議。
⑸指揮部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報廢凈損失上報部相關部門批準后,計入“待攤投資”處理;施工單位施工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
⑹項目建設期間的借款利息計入建設成本,項目初驗合格后,已交付資產項目對應借款本金的利息按照規(guī)定停止資本化。計劃財務部在項目初驗合格后必須及時通知上級財務部門,并報送《初驗報告》等相關資料。按報告確認時間作為確認借款利息停止資本化的時點依據。
⑺撥付施工單位的預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貨廠商的預付設備款,以及撥付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的協(xié)議款,應在“預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嚴禁“以撥代支”,直接列入建設成本。
⑻撥付給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的協(xié)議款,要按照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與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簽訂協(xié)議(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確保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設計實施。財務憑合規(guī)票據和驗工計價計列建設成本。
⑼指揮部從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發(fā)生的管理性質的開支計列建設單位管理費,建設單位管理費按批復概算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分年度據實列支。
在建的鐵路局項目和鐵路公司項目應根據經部批準的建設單位管理費概算總額和項目具體情況于每年年初按項目上報建設單位管理費年度支出預算,按批復內容和額度據實列支。預算執(zhí)行中如有重大調整事項,應及時上報調整預算。不得超范圍、超標準列支指揮部管理費。
業(yè)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過建管費總額的10%。
差旅費、施工現(xiàn)場津貼、交通費、通信費、勞動保護費、防暑降溫費標準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擅自提高津貼標準和增加津貼名目,相關津貼發(fā)放標準和范圍應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鐵路公司建設期營業(yè)帳簿印花稅不在指揮部管理費中列支,列公司“長期待攤投資”科目。
⑽所有工資性支出包括代扣代收代征(簡稱“三代”)手續(xù)費獎勵、招標勞務費等,應通過“應付工資”核算,納入工資計劃管理。
除特殊原因外,所有工資性支出應通過銀行工資卡支付。
指揮部應根據鐵道部、鐵路局相關獎勵辦法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并按工資計劃審批渠道報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⑾指揮部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按規(guī)定提取、使用和明細核算,并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五、收入的管理
⑴指揮部收入主要包括從事建設管理活動中形成的招標費收入、各項索賠、違約金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以及“三代”稅款手續(xù)費收入等。
⑵指揮部按照鐵道部《關于規(guī)范鐵路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費用收入及支出管理的通知》(辦財發(fā)〔2004〕55號)的規(guī)定規(guī)范核算、管理招投標收入和支出,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明確開支范圍和標準,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⑶實行“三代”稅款工作的指揮部,按照鐵道部《關于規(guī)范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運〔2006〕198號)要求規(guī)范“三代”稅款手續(xù)費核算和管理。鐵路局指揮部取得的“三代”稅款手續(xù)費應及時上交鐵路局財務處納入其他業(yè)務收入核算與管理,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其中經鐵路局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可在不超過“三代”稅款手續(xù)費收入的30%以內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鐵路公司建設期取得的“三代”手續(xù)費收支核算、獎勵比例比照該規(guī)定執(zhí)行,自行管理。
⑷各項索賠、違約金等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首先用于彌補工程損失,結余部分交納所得稅后轉入鐵路局或鐵路公司做盈余公積處理。
⑸指揮部應建立健全現(xiàn)金的內部控制制度,一切收入及時納入財務進行管理,嚴禁私分、轉移、隱匿、截留收入,不得搞帳外帳或者私設“小金庫”,不得代收、代付與本項目建設無關的款項。
⑹指揮部財務部門應認真監(jiān)督建設過程中有關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執(zhí)行國家物價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六、財務報告和檔案管理
⑴財務報告必須按國家和鐵道部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編報,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手續(xù)齊全,報送及時。
⑵鐵路局指揮部財務報告報送上級財務部門,鐵路公司建設期分別編制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和基建財務會計報告報送出資者代表相關財務部門。
⑶指揮部按鐵路《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各種會計資料進行分期收集、審查核對,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妥善保管?⒐へ攧諞Q算編制完成后,指揮部應將與項目有關的會計檔案、竣工財務決算、工程明細資料等按規(guī)定移交。
七、資產交付和竣工財務決算編制
⑴建設項目竣工初驗合格后,應按初驗委員會確定的時間辦理資產移交。
⑵建設項目正式驗收后,指揮部組織編制《竣工資產移交表》,并交資產接管單位核實簽認,雙方簽認的《竣工資產移交表》作為資產交接雙方列帳依據。
⑶指揮部交付資產(包括估價入帳)時,應按鐵道部《關于加強國家鐵路資本金核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鐵財[2006]149號)要求提供“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表”,反映已交付(包括已估價入賬)資產對應的款源結構。
⑷大中型建設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鐵路投資但產權不歸屬鐵路的資產,指揮部于項目初驗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逐級報鐵道部,待財政部批準后作轉出投資處理。地方投資但產權歸屬鐵路的資產,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
⑸指揮部自用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納入概算統(tǒng)一管理。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應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與其他資產一并辦理資產交付手續(xù),移交接收單位。
⑹指揮部在項目初驗完成后且尾工工程未超過投資概算5%時,應組織人員立即著手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并在3個月內完成編制工作。在編制過程中應要求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積極做好配合工作。編制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有關財務核算辦法,嚴肅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做到編報及時,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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