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10:3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在進行拆除工作前,應對建筑物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并對全體職工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負責人要到現(xiàn)場指揮施工。
(2)拆除工作開始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通往被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并與相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3)拆除建筑物前,應在周圍設安全欄桿,禁止其他人員入內。
(4)拆除建筑物,應遵守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
(5)拆除作業(yè)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它部分發(fā)生坍塌,拆除梁、柱前應先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結構后進行。
(6)拆除前應將有倒塌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等臨時加固。
(7)采用推倒拆除時,必須經過設計計算后,制定和落實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統(tǒng)一指揮,防止事故發(fā)生。
(8)拆除工作中杜絕野蠻施工,設立專職安全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導施工,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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