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14:43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有關設計變更的技術洽商,應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監(jiān)理)單位三方代表簽認。
(2)設計單位如委托建設(監(jiān)理)單位辦理簽認,應依法辦理委托手續(xù)。
(3)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個洽商時,可用復印件或抄件。
(4)分包工程的有關設計變更洽商記錄,應通過工程總包單位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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