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11:23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xié)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yè)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jié)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目的。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yè)性攻吃不開施工方時,應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yè)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展出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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