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勞動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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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效勞動合同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
(2)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無法律約束力
2.部分無效勞動合同
一部分無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確認
?。?)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人民法院
?。ㄋ模﹦趧雍贤慕K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1.協(xié)商解除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解除
?。?)協(xié)商解除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隨時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3)原勞動合同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用人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償
?。?)經濟性裁員
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的,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用人單位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3)用人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
?。?)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
?。?)其它
4.勞動者單方解除
?。?)預告解除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隨時解除
1)在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3)法律責任
勞動者違反法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其中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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