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zhèn)(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佛人考辦函〔2011〕8號)精神,現(xiàn)將我區(qū)有關報名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wǎng)上報名、交費及報名確認。
。ㄒ唬┚W(wǎng)上報名
全省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ǎng)”(http://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ǘ┙毁M及報名確認
我區(qū)報名點定于2011年3月7-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為受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我區(qū)的考生或單位持附件要求的報考材料到我區(qū)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xù)。地址:順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務中心東座四樓14號窗口,順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22835831.
二、考試級別、時間及科目
級 別 |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一 級 | 5月7日 | 8:00-11:30 | 建筑設計 |
13:30-15:30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
16:00-18:00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5月8日 | 8:00-11:30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13:30-17:30 | 建筑結構 | ||
5月9日 | 8:00-10:30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5月10日 | 8:00-10:30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12:30-18:30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二 級 | 5月7日 | 8:00-11:30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3:30-16:30 | 法律、法規(guī)、經濟與施工 | ||
5月8日 | 8:00-11:30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
12:30-18:30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根據(jù)《關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成績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號),自2007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考試中,只能報考第一科全考,其專業(yè)代碼為“01”。取消了02專業(yè)(報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專業(yè)(報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試方式
。ㄒ唬┮、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題分兩大類型。一類是知識題,一類是作圖題。知識題用答題卡作答,試題(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作圖題草圖紙由各考點統(tǒng)一配發(fā),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fā)4張A2草圖紙,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見附件4,各地應提前印制,在報名時發(fā)給考生。
。ǘ┌凑招抻喌摹吨腥A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規(guī)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為八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為四年。具體實施辦法按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8〕31號)執(zhí)行:
1、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xù)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qū)的考生?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ǎng)”(http://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收費
根據(jù)粵價〔2001〕52號文規(guī)定,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知識題每科60元,作圖題每科120元。
(四)2011年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按《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執(zhí)行。
(五)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關于允許臺灣地區(qū)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31號)規(guī)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臺灣地區(qū)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
附件:
1、2011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1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2011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提交報考材料的要求
佛山市順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2011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專 業(yè) | 學歷或學位 | 取得學位或學歷后從事建筑 設計的 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 業(yè)年限 | |
建筑學 建筑設計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09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08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5年 | 2006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4年 | ||
? | 三年制畢業(yè) | 9年 | 2002年 | |
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1年 | ||
城市規(guī)劃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風景園林 建筑裝飾技術 環(huán)境藝術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學博士畢業(yè) | 2年 | 2009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6年 | 2005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4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2003年 | ||
? | 三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1年 | |
二年制畢業(yè) | 11年 | 2000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7年 | 2004年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2003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9年 | 2002年 |
二、不具備上表規(guī)定學歷的首次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ㄒ唬┰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ǘ┰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附件2:2011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專 業(yè) | 學 歷 | 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 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 業(yè)年限 | |
中專(不含 職業(yè) 中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5年 | 2006年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7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yè)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8年 | 2003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1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8年 | 2003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2001年 | |
大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畢業(yè) | 3年 | 2008年 |
相近專業(yè) | 畢業(yè) | 4年 | 2007年 |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09年 |
相近專業(yè)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3年 | 2008年 |
注“相近專業(yè)”: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zhèn)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村鎮(zhèn)建設;大專為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guī)劃、建筑工程、環(huán)境藝術。
二、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三、不具備上表規(guī)定學歷的首次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ㄒ唬┰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ǘ┰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附件3:2011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提交報考材料的要求
一、《2011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或《2011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wǎng)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并蓋單位公章)一份。
二、首次報考和續(xù)考考生都必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不具備學歷者還須提交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業(yè)績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續(xù)考考生如報考單位變動,需提交原單位的解聘證明或工作調動證明。從外省轉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績轉考證明。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在報考階段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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