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課程講義:建設糾紛的種類
一、建設糾紛的種類
種類
1.民事糾紛
合同糾紛(最常見):指當事人間對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對合同的履行情況和不履行的后果等產生的糾紛。
侵權糾紛:指由于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侵權而產生的糾紛。
2.行政糾紛
行政機關原因而產生的糾紛
被管理人原因產生的糾紛
處理方法(4種)
?。?)和解-當事人雙方
(2)調解-
?。?)仲裁-仲裁機構
?。?)訴訟-人民法院
二、民事糾紛處理方式
2.1 民事訴訟
2.2 仲裁
2.3 和解
2.4 調解
2.1 民事訴訟概述
2.1.1 民事訴訟的概念
2.1.2 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
2.1.3 民事訴訟基本制度
2.1.1 民事訴訟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zhí)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證人
·鑒定人
·勘驗人
2.1.2 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
1.公權性
由人民法院代表國家意志行使司法審判權
2.強制性
強制產生
結果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3.程序性
按法定程序進行訴訟活動
2.1.3 民事訴訟基本制度
1.合議制度
由三人以上單數的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合議庭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2.回避制度
與本案件有一定利害關系的審判人員不得參與審理
3.公開審判制度
除特殊案件外,審判過程與結果都應當向社會公開
4.兩審終審制度
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后即告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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