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11: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的關系
通用合同條款是固定不變的,它是具有普遍適用性的條款,主要闡述了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以及監(jiān)理人遇到合同問題時,處理合同問題的原則。該條款應全文納入招標文件(合同文件)中,并適用所有土木建筑工程。
專用合同條款是指結合工程所在地、工程本身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對通用合同條款進行補充、細化(試點項目可進行修改),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這兩部分條款組成為一個適合某一特定工程的完整的施工合同條款。
國務院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通用合同條款(不加修改全文納入招標文件)并結合本行業(yè)施工特點和管理需要,編制符合行業(yè)標準的行業(yè)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行業(yè)專用合同條款+項目專用約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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