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教材精髓(3)
定金
(1)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和擔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規(guī)定應給付的款額內,向對方預先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定金合同
當事人采用定金方式作擔保時,應簽訂書面合同,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定金是根據合同的約定,需方向供方給付或者需方應供方的要求給付一定數額貨幣所
作出的擔保。法律規(guī)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采用定金的擔保方式,可以約束當事人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了方違約,則失去收回定金的權利或者承擔雙倍返還的義務。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合同的不履行都無過錯,則收取定金的一方應將定金如數返還給對方。
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合同的種類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民法中的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狹義的合同是指債權合同,即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協(xié)議。廣義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債權合同之外,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等。我國《合同法》中所稱的合同,是指狹義上的合同。此外,《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還明確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
總之,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經過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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