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修訂專家組會議紀要的函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司函
建標造函 [2010]2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我司關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修訂工作的安排,2010年3月5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修訂專家組會議。司所有關同志及專家組成員共計20余人出席了會議,胡傳海副所長主持了會議。
徐惠琴副司長充分肯定了主參編單位的工作。特別肯定了主編單位按照要求順利組織完成了“征求意見稿”,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了意見,并針對特殊問題到一些省、市進行調研、座談,為做好修編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取得階段性工作成果。同時要求各編制單位,抓緊時間,將“征求意見”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疏理,提出處理意見,正確的意見和建議要采納,及時作出修改,不采納的意見要說明理由。按照“修編工作大綱”要求,做好下一階段的工作,圓滿完成修訂任務。
謝洪學站長代表主編單位,介紹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的情況,就反饋意見的綜合性問題以及赴江蘇、上海、山東的調研情況向會議做了詳細的匯報和說明,同時,對一些綜合性問題提出了處理建議。
會上各位專家暢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一致認為應堅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修編工作大綱”所確定的修編范圍、原則、依據(jù)、方法,作好修編工作。
會議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的綜合性問題進行討論后取得了共識,現(xiàn)紀要如下:
一、關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附錄結構設置
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的內容結構,每個附錄應是總體結構的分支,各附錄中的項目設置應盡量避免重復。在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一致認為要按照“建立完整的規(guī)范體系,堅持共性統(tǒng)一,體現(xiàn)專業(yè)特征,方便管理使用”的原則,并對原附錄各章的設置進行了細微的調整(見“附件”)各編制單位要按照附件規(guī)定的附錄結構設置進行增減內容。
二、關于通用項目工程
將“土石方工程、地基處理與支護工程、樁基工程、通用措施項目”設為“通用項目工程”,其他專業(yè)工程不再單列與此重復的章節(jié)或內容。同時,通用項目必須兼顧其他專業(yè)的上述內容。
三、關于措施項目
1、為便于查找和歸并,“不可計量的措施項目”均應列編碼。
2、安全文明施工費、施工排水、降水仍保留在措施費中。
3、檢驗試驗費屬施工企業(yè)部分已在企業(yè)管理費中包括,在措施項目中不增列。
4、為了改變按建筑面積計算垂直運輸機械費,導致“面積越多,費用越高”的不合理情況,解決不能按建筑面積計算工程量而又使用垂直運輸機械的項目計量問題,例如:構筑物、橋、塔、牌坊、紀念性建筑等,更進一步結合目前建筑市場部分垂直運輸機械采用租賃以“天”計算費用的實際情況,便于施工企業(yè)投標報價和核算成本,決定如下處理:
、俅怪边\輸機械采用以“㎡、天”兩個計量單位,招標人根據(jù)工程具體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②為了避免編制人難以描述和施工階段容易發(fā)生的爭議現(xiàn)象,項目特征中不列“垂直運輸機械的配置、種類和臺數(shù)”,在清單計價定額中考慮,便于招標人編制招標控制價使用。
5、關于模板工程
各專業(yè)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實體工程項目“工作內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內容,并在注中說明:①以“m3”計量,模板及支架工程不再單列,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實體項目執(zhí)行,綜合單價中應包含模板及支架。②以“㎡”計量,按模板與現(xiàn)澆混凝土構件的接觸面積計算,按措施項目單列清單項目。③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注明模板的計量方式,不得在同一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項目同時使用兩種計量方式。
四、關于預制構件
各專業(yè)預制構件均按成品編制項目。不再細分混凝土、鋼筋、模板、運輸?shù)软椖俊?/p>
五、關于土石類別的劃分
土石類別劃分執(zhí)行國家標準《工程巖體分級標準》GB50218-94和《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021-2001.一方面為了同新標準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與地勘報告的結論相符合,便于招標人據(jù)此描述土壤類別。各專業(yè)工程均按此統(tǒng)一土石類別劃分。
六、通用項目工程
、匍_挖土石方計算規(guī)則,維持原規(guī)范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計算規(guī)則,并在同一個項目中分開表述。修訂附注中關于工作面和放坡的說明,并進一步說明使用注意事項。②地下室基礎垂直面做防水、防潮層,原工作面寬度根據(jù)“施工規(guī)范”結合實際進行調整。③在挖土方的工作內容增補“支護”的內容,支護不再單列措施項目。④關于溝槽、基坑與一般土方的劃分按市政工程定義。
七、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
鋼筋的計算規(guī)則按方案(一)“除設計標明的搭接、連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計算工程量,由投標人在報價中綜合考慮”進行修編。其他專業(yè)工程中的鋼筋按此表述修改。
八、仿古建筑工程
在《征求意見稿》中《營造法源》做法項目偏多、過細,在《營造則例》做法項目上偏少、過粗,補充完善《營造則例》北方做法項目,做法相同的合并。名稱叫法,在編制說明中編寫“對照表”。
九、安裝工程
1、安裝工程的措施項目不夠,各編制組應盡量補充完善,由主編單位匯總。
2、D.5建筑智能與電子工程名稱改為“D.5建筑智能化工程”,只列建筑智能化安裝項目,取消有關電子工程的項目,以后單列附錄。體現(xiàn)專業(yè)特征。
3、D.11通信設備及線路工程中,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按“編制大綱”要求劃歸D.5建筑智能化工程,此小節(jié)取消。
十、市政工程
1、關于隧道工程
保留隧道工程,并且補充完善“盾構掘進”等小節(jié)及相應項目。
2、關于路燈工程
保留路燈工程,注意與電氣安裝工程中項目的銜接。
十一、園林綠化工程
將園橋工程“地伏石、石望柱、欄桿(欄板)、撐鼓”項目,以及園林景觀工程亭廊屋面中“混凝土斜、亭屋面板”等與仿古建筑工程重復的項目取消,在注中說明“執(zhí)行附錄C仿古建筑工程相應項目”。
十二、礦山工程
增補G.3措施項目
十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結構設置詳見“附件”。
1、將“I.1路基、圍護結構及地基處理工程”改為“I.1路基工程”,只保留路基工程項目,其他項目均取消,執(zhí)行“附錄A土石方與地基處理工程”。
2、“I.4地下結構工程”增補“暗挖、蓋挖車站土石方工程”小節(jié)及相應項目。
3、I.6通信工程、I.7信號工程、I.8供電工程、I.9智能與控制系統(tǒng)工程保留,注意與安裝工程中項目的銜接。
4、“I.10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改為“I.10專用門安裝工程”或由編制單位根據(jù)本節(jié)內容確定合適的節(jié)名。其他節(jié)取消,其中“冷水機組、交流電梯、自動人行梯、自動扶梯、液壓電梯、法蘭式金屬軟管、可曲撓橡膠接頭”等項目補充到“D安裝工程”中相應章節(jié)。
各編制單位應以“征求意見稿”為基礎進行修改,不得另行重新編制,各節(jié)名稱序號、編號和項目編碼,根據(jù)“附件”的總體章節(jié)設置進行修改,修改好后并寫好編制說明以電子文檔形式于2010年5月15日前反饋主編單位。
聯(lián)系人:張宗輝,聯(lián)系電話:028-83375091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