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15:45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表達和解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爭議的程序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發(fā)生招標投標爭議時,投標人可以先通過提出異議(質疑)解決爭議。
如果提出異議(質疑)后爭議不能得到解決,再采取投訴的方式。由于提出異議(質疑)不是投標人投訴的前置條件,投標人也可以不經異議(質疑)而直接采取投訴的方式。
《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質疑是投標人投訴的前置條件。當發(fā)生招標投標爭議時,投標人必須首先向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如果對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逾期未做答復的,投標人才可以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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