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16:12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投標爭議仲裁中仲裁庭的組成
(1)當事人如果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1名仲裁員,第3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2)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員組成。當事人如果約定由1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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