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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11:47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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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物權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規(guī)章對土地招標均有規(guī)定。
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招標。2002年國土資源部發(fā)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全面確立了經(jīng)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明確規(guī)定: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jīng)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前述規(guī)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2007年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全面肯定了經(jīng)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同時對土地使用權出讓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擴大了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范圍,明確規(guī)定:“工業(yè)、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jīng)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2007年國土資源部對《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進行了修訂,明確規(guī)定工業(yè)、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jīng)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制度的適用范圍。根據(jù)《物權法》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政策,以下六類情形的土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
供應工業(yè)、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jīng)營性用地;
其他土地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出讓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依法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其他情形。
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在實踐中的應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方式有較多的評標方法和原則,通常適用于一些大規(guī);蜿P鍵性的發(fā)展計劃和投資項目用地,可以更多地將政府的城市發(fā)展宏觀意識放在未來的開發(fā)中,同時又能充分發(fā)揮投標人的積極性,實踐過程中,具有下列功用和特點的國有土地,比較適合采取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開發(fā)的綜合性較強,在具體的功能設計上有創(chuàng)新和整合需求;
具有特殊的配建項目或特殊需求的土地;
項目開發(fā)建設周期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但需要安排一個科學合理的時間進度以配合政府要求及市場需求;
政府對項目的建設標準和功能形象等有一些特殊的考慮或要求,希望投標人能夠提出自己的方案;
其他有特殊條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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