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15:23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6年招標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匯總
勘察人應提交的勘察成果報告
勘察人應按時向發(fā)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適用《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的勘察活動一般在勘察任務結束時,提交四份勘察成果資料,而適用《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二)》的勘察活動則可能需要分批提供報告、成果資料或相應的文件。在合同中要注明勘察成果資料的名稱、需要的份數、對內容的詳細要求及應提交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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