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問題】檢驗、驗證、確認和鑒定分別指什么?
【解答】對實體的一個或多個特性進行諸如測量、檢查、試驗或度量活動,隊及為了確定每項特性的合格情況所做的將結果與規(guī)定要來進行比較的活動,稱之為檢驗。
由工作的完成者根據規(guī)定的規(guī)則對該項工作進行的檢驗是自檢。當然,自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過程控制,避免或減少不合格。建設工程教育網質量工程師通過檢測、試驗等方法或其它手段獲得事實的基礎上,證明是真實的信息就是客觀證據。而通件檢查和提供客觀證據表明規(guī)定要求已經滿足的認可就是驗證。
通過檢查和提供客觀證據表明某些針對某一特定預期用途的要求已經滿足的認可則是確認。
證實實體是否有能力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過程是鑒定過程,簡稱鑒定。如某體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能力得到了證實。則為“鑒定合格。
除了上述質量術語外,GB6583-ISO8402和GB3187還規(guī)定了其他常用的質量術語如顧客、供方、組織等等。此外,GB3935《標準化基本術語》中也規(guī)定了一些常用的質量術語。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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