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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15:3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綜電[2008]62號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ㄗ灾螀^(qū))建設廳,上海市建設交通委、水務局,重慶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zhí)峁┯暄┍鶅鰹暮蠡謴椭亟ㄟM展情況的函》的要求,了解中央已出臺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現(xiàn)請你們提供雨雪冰凍災后城鎮(zhèn)供水、污水處理設施恢復重建的進展情況。
請你們對照《國務院批轉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低溫雨雪冰凍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指導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08]7號,以下簡稱《通知》)確定的重建任務及實施步驟,提供以下材料:
一、截至目前,已經(jīng)完成的城鎮(zhèn)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情況。
二、目前尚未完成的城鎮(zhèn)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是否能按照《通知》確定的實施步驟完成。如難以按期完成,請說明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是否存在未按期完成的城鎮(zhèn)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如有,請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
請于6月13日(周五)11時前將文字材料(含電子版)送我部綜合財務司。
聯(lián)系人:劉育明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239
傳 真:010-68348700
電子郵件信箱:liuym@mail.cin.gov.cn
附件:《國務院批轉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低溫雨雪冰凍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指導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08]7號)有關內容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國務院批轉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
低溫雨雪冰凍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指導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08]7號)有關內容
。ㄋ模┏擎(zhèn)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
重建任務及實施步驟。
修建受損供水管網(wǎng)、污水管網(wǎng)、水廠泵站設施、水箱水池,更換水表、閥門等,修復污水處理設備。2月底前,通過搶修和臨時供水相結合,所有城鎮(zhèn)停水區(qū)恢復供水,水廠恢復災前供水能力,水質符合標準。優(yōu)先安排受災嚴重的中心城鎮(zhèn)主管網(wǎng)和人口集中區(qū)域水廠、管網(wǎng)及其他設施的恢復建設。力爭3月底前全面實現(xiàn)正常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穩(wěn)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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