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yè)工程施工變更的處理部分應重點注意掌握施工變更的確定程序,即: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nèi),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jīng)工程師確認后調(diào)整合同價款,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nèi)承包人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的,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nèi)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的,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的,按合同規(guī)定的有關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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