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ㄋ模 土地行政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3、《外商開發(fā)經營成片土地管理暫行辦法》;
4、《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5、《中外合資企業(yè)建設用地的暫行規(guī)定》;
6、《鐵路留用土地辦法》等。
(五) 部門規(guī)章及政策性文件
1、《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
2、《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3、《土地登記規(guī)則》;
4、《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等。
除上述法規(guī)和政策性文件之外,近幾年來,全國各地根據憲法賦予的職責,根據各地在土地利用、開發(fā)、保護和經營方面的實際情況,紛紛制定了有關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
這些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制訂和實施,對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土地資源、保護土地利用和經營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民經濟的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土地確權與土地登記的關系
土地確權與土地登記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廣義地看,土地登記就是確定土地權利歸屬的過程;狹義地看,土地確權又是土地登記過程中的一個階段,即審查權屬資料真實性并確定土地權利歸屬和界線的過程。
土地登記是指經土地權利人或土地權利變動當事人,申請國家主管機關將申請人的土地權利記載于國家土地登記冊的事實。它是土地權利變動的公示原則的具體體現,是保證交易安全的必要法律手段。我國土地登記制度采實質主義的登記體例,即登記有決定土地權利的設立、移轉、變更和消滅的法律行為能否生效的立法體例,也即土地權利的各項變動都必須登記,不登記不生效。為保證土地登記的公信力,在土地登記過程中,國家主管土地登記的機關必須對申請人及其提交的有關土地權利歸屬來源資料進行實質性的審查。因此,本書所稱土地確權,僅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來源合法性的審查和對土地權利歸屬及其界線確定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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